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抓住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准确把握“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奋力开创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新未来,特制定本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主要分为8个部分15个模块35条具体任务,具体是:
(一)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
1.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积极配合省级层面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2)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
(3)持续开展矿业权管理改革。
(4)按照省统一部署,探索建立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减免出让收益和相关税收新机制。
(5)逐步有序将符合条件的林地、草地、园地恢复为耕地。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的价格机制。
2.深化国企国资改革
(7)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改革。
(8)加快培育国有科技型企业,积极宣传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9)持续深化跨省通办改革,联合更多城市推出高频事项的“跨省联办”点,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10)深入推进服务市场主体包保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相关要素保障及堵点痛点问题。
(11)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评估、纳税、登记“一站式”办理,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
(12)加大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铜推广运用力度,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13)持续办好“金融+”政金企融资对接,统筹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14)配合市级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信息库,组织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户以上。
(二)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4.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15)积极配合市开展研究制定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建立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实现跨村组区位调整。
(16)持续推进易地搬迁户稳岗就业。
(17)大力深化莞铜协作,推广“四+”合作模式,吸引更多东部优强企业来大龙投资,新增引导落地企业1家。
5.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8)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报批,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9)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农村供水保障成果。
(20)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1)大力推进城镇“四改”,改造老旧小区3个606户,改造完成背街小巷1条。
(三)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提档升级
7.促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
(22)积极利用中欧班列图定班列打通外贸通道,实施“内转外、外入内”行动,丰富外贸业态和扩大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能源新材料优势产品出口。
(四)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8.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3)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项目建设。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家,完成新型功能材料产业产值220亿元、增长5%以上。
9.实施数字产业强链行动
(24)加强与贵州航天云网公司的合作,建设新型功能材料产业互联网平台,深入推动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工业5G专网试点,支持重点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
10.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
(25)积极打造大龙开发区全国锰系新材料战略备份基地为战略性建设目标。
(26)深入实施“万企融合”行动,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培育融合标杆项目1个、融合示范项目6个,带动企业10家。
(五)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7)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28)扎实推进管网改造及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
12.健全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体系
(29)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
13.积极推进低碳循环发展
(30)鼓励支持企业开展锰渣源头减量、生产过程清洁化、锰渣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提出技术榜单 1-2 个。
(31)创建绿色制造单位2家以上,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建 造方式和绿色建材。
(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14.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
(32)加快建设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15.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33)统筹做好到期债务本息偿还,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履行 决策评估程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闲置低效资产盘活。
(3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确保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降”。
(八)保障措施
(35)将贯彻落实国发〔2022〕2 号文件工作纳开发区绩效考核负面清单。
文件链接:大开综办发〔2023〕73号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