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
二、项目名称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零碳园区项目
三、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开发区园区产业结构,根据贵州省发改委工信厅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26〕20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委托第三方对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零碳园区项目进行编制。
四、资格条件
(一)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及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特殊资格要求:无
五、需提供资料
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一)报价函,不高于15万元;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8时。
联系人:孙磊、杨璨豪,联系电话:13984465661、15185966891。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