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大龙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评估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龙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评估项目
(二)投资规模:约5000万元
(三)服务内容: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标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对大龙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开展价值评估、运营状况分析、风险评估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交完整评估成果文件。
(四)服务预算(最高限价):60500元。评估费用按发改价〔2009〕2914号附件计费标准下浮合理报价,原则上低价中标。
二、报名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设备条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评估单位需持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遴选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三、报名所需资料
(一)项目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明确报价金额、服务承诺等核心内容)。
(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三)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在报名有效期内)。
(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核心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及拟派工作人员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证件等需在有效期内。
四、遴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我局将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格性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环节。
(二)确定单位:经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最终确定中选技术服务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下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地点: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市政项目办(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4楼市政项目办公室)线上报名邮箱:gzdljjkfqjsglj@163.com
六、有关事项
(一)中选结果通知:中选技术服务单位确定后,我局将第一时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我局对接合同签订相关事宜,逾期未对接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二)本次遴选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所有。
联系人:甘立杰
联系电话:19923154826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