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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付增强(证件号码522227xxxxxxxx361x)因自身保管不善,将黔(2021)玉屏县不动产权第00019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特向大龙经济开发区不动产延伸窗口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若公告期内无异议,将依法按程序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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