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申报、材料核查、功能测试、实地评估等方面综合评审,现将获得贵州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平台筹建资格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向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知识产权股反映,并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
联系人:吴从徐;联系电话:0856-3322725
附件:贵州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平台筹建运营服务机构名单.docx